你可能不知道的房屋稅實戰小知識,可能讓你省下幾十萬的稅喔~

雖然我重視開源,大於節流。
但是節流,也是件很重要的事情。
本著「勿因錢小而不省,勿因錢小而不賺。」的原則。

有一些錢,能省、好省、該省的還是要省。

像是每年5月、最近要繳的房屋稅。

房屋稅不能不繳,但是能不能少繳稅,可以喔。

開頭先簡單總結一下,相信對60%的人就夠用了。
房屋稅,是屬於地方縣市政府收的稅。每年5月繳,是一種一年比一年便宜的稅(因為房子會折舊)。選自用住宅是最便宜的稅率,記得辦。

那如何符合自用住宅? 注意喔~有三大條件:

1.所有權人為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並有實際居住使用。
2.房屋無出租或營業使用。
3.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合計3戶以內。請注意,是合計3戶喔

關於第一點: 「所有權人為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並有實際居住使用。」
給小三住行不行? 不行。給離婚配偶住行不行? 不行。表哥姑媽堂姊外甥行不行? 都不行。然後怎麼證明有「實際居住使用」? 就是看水表電表啊~其實正常來說,很少人被查這個的。

關於第二點: 「房屋無出租或營業使用。」
如果你有出租或營業使用,這個一定要在出租或營業使用 發生之前弄清楚,不然你可能影響很大~~
如果你有出租,或是有營業登記,除了要繳納的稅率不一樣。(請看表格)

甚至會影響到 重購退稅,這才是大條的,繳納稅率不一樣不過是幾千塊的事,但是重購退稅,可能是幾十萬上百萬的事~

「房屋重購退稅」就是將賣掉原本居住的房子,換買另一間房居住,這個過程中所產生的稅金如符合條件,政府就會退還給買房的你。

這筆稅金包含了房地合一稅(新制)以及土地增值稅、綜合所得稅(舊制)三種。

要符合重購退稅的要件是:
1.買賣的性質須相同:賣出與買入的不動產,性質必須為「自用」。
2.買賣所有權人條件:買賣新舊房屋的所有權人,除本人外也可以為配偶。
3.房屋土地不可營利:原持有房屋土地出售前1年,不可有營利或出租的情況。
4.必須在時間內申請:房屋重購退稅,須在產權登記移轉2年內完成申請。
5.所有權移轉的限制:購入之房屋與土地,5年內若有售出、營利、出租等情事,須追繳已退還之稅款。

還有,關於營業登記,很多人不知道,如果一定要在自宅營業登記,可以分開分割使用,一部分做為營業使用、一部分作自住使用,這是可以節稅的。但營業用面積最低不得少於全部面積1/6,舉例,你的房子是30坪,你至少要有5坪是做營業登記。

其實,現在很多商務中心有公司辦理登記的業務,所以是登記自己家有利? 還是登記在別的地方有利? 這個我們改天再說。有一石二鳥的好方法喔~

然後,請問,如果是違建? 課不課房屋稅呢?

你猜猜~~

其實是要的,因為,如果違建不課稅,那不就是鼓勵大家都蓋違建嗎?

所以政府的態度與立法是只要有房屋,你就要被課稅。

注意!
房屋有沒有稅籍能被課稅,是地方稅捐處管的。
房屋有沒有違法違規使用,是地方建管處管的。

所以你的房子使用就算不合法,還是要繳稅。

(然後稅捐處跟建管處會不會互通消息呢? 我這邊就按下不說了~可以私訊問)

那一定有人很聰明,所以我的房子雖然不合法,但是我有繳稅,是不是代表我就合法了呢?

哈哈哈哈哈,你真是ICE SNOW SMART啊~~~

當然不行,這個法院有判例,請不要太傻太天真!!!

你就說啦~既然不行,那是不是我就不要去申請房屋稅籍???

不能說你錯,但是本著法治教育的精神,在此提醒:

「依稅法規定,房屋如有新、增、改建或出租等變更使用情形,應於30日內申報改課,如未依規定申報而發生漏稅情事,除補稅外,還會被處2倍以下罰鍰;土地原適用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或減免課徵地價稅,土地使用情形變更致不符適用優惠稅率或減免稅條件時,若未依稅法規定申報,經查獲者,除追補應納稅額外,還可能被處短匿稅額3倍以下之罰鍰。」

以上,就是今天的房屋稅實戰經驗分享~

作者: 傑夫學長金排球

傑夫學長金排球 中年大叔一枚,中年且中二,油條而不油膩。 曾經是國際奔波的經理人。 亂點房地產技能樹後Get被動收入Buff。 現在日常裝備短褲藍白拖座騎Ubike。 替身老狼碎碎唸發動時,經常附加講幹話攻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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