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做一件事,房地合一稅少繳100萬

小孩到了快要分房睡的時候了,最近在想把現有的兩房換成三房。換房除了看房(廢話)之外,也開始研究過程中會有那些花費。政府萬萬稅之”房地合一稅”看來是閃不掉的大筆費用。

房地合一稅顧名思義,就是把「房屋」及「土地」以合併後的實價總額,扣除實際取得成本後,按實際獲利課徵交易所得稅。

110年7月1日起交易出售105年1月1日以後取得的房地,就要適用房地合一稅2.0的規定。

在還沒實施「房地合一」稅之前,交易時是把房屋跟土地分開課稅。「土地交易」利得按公告現值課徵土地增值稅;「房屋」的交易利得按實價課徵所得稅的雙軌制。實行房地合一稅之後,使房產買賣能夠劃一屬於增值利益部分的課稅方式。

白話的說,就是你賣房扣掉買房的實際成本後,賺的錢要依下表課稅。

以我的例子來說,附近房價從一坪50萬漲到65萬。目前持有這間房子還沒5年,為了方便計算稅額,假設賣房的差價有500萬,就要繳35%的稅 – 也就是175萬給政府。 天地良心,我只是個想讓小孩有更好成長環境的爸爸,把原本兩房換成三房,讓他們一人有一個小空間,沒有要短期套利阿。

為了多降低15%的稅,而多持有一年,以上述的例子就省下75萬的稅金,好像很合算。

但持有期間還是要付房貸的利息,如果房貸是2000萬,以現在地板利率2.06%,一年的利息大概42萬。

正當我邊模擬可能的情況,邊按計算機看怎麼樣才能省下最多錢的時候,赫然發現文宣下方有一行字:

  • 維持稅率10%:自住房地持有並設籍滿6年(課稅所得400萬以下免稅)

OMG!! 真是天道酬勤,不枉我一字一句讀個仔細,只要是

  • 「自住」(我是!)
  • 「持有並設籍」(我有!)
  • 「滿6年」(我可以!)

就可以有400萬免稅額,多的部份只要10%稅率。一樣用上述的例子,如果價差是500萬,要繳的房地合一稅在這個情況就變成10萬!!!

  • (500萬 – 400萬免稅額) * 10% = 10萬

比起現在賣房被當成短期套利,要繳175萬;「自住持有並設籍滿6年」的房地合一稅,整整省下165萬!

考慮要多持有兩年的房貸,大概85萬,總成本是95萬還是非常合算。

如果你是自住、而不是投資客,多做的那件事就是:確認本人、配偶或未成年子女有設籍,持有6年後就可以享有免稅額及10%的稅率。政府打房歸打房,還是有考量到小老百姓的情況,我就可以放心繼續進行換屋計畫了!

作者: Berg

筆名取自iceberg(冰山),善於尋找冰山下的投資機會,希望早日達成時間自由的夢想,不用為了五斗米折歪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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