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書就如同一家公司的營運計畫書,其內容需要提供很完整的報告,包含基地現況、權屬、更新範圍檢討、重建區段土地使用計畫、景觀計畫、防災計畫、拆遷安置計畫、財務計畫、效益評估等等。
所以執行如此繁雜的計畫前,公司一定要先取得住戶的同意比例(例如合建都更,需要80%簽約比例)後,才會開始進行前置的送件作業。
沒有簽署達到 80%的門檻,建商不會製作並送事業計畫書。因為一份事業計畫書是要幾百萬上千
萬的費用,在無法確立彼此合建條件成立,也就是簽滿 80%,誰願意冒著損失數百萬或是上千萬的風險?
其實,不管是自建、委建,也都是要送事業計畫書,如果我們不合建,那這誰出錢?
全部住戶? 就算願意出錢,有能力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