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配,也就是選屋,選配的總價值,以不超過或低於應分得的總價值10%範圍為原則。
假設,我們用假設來說明: 3樓價值是 30坪 X 100萬 = 3000萬,可以選配範圍就是 2700萬~3300萬。
找補價: 則依選屋當時的訂價為準。訂價標準通常會請代銷公司提供當區的售價並參考週邊近三個月成交的新屋價格來訂定;新大樓的樓層價差約為每坪新台幣6,000~10,000元不等。主要差價受房屋的方位、視覺景觀等影響。
根據都更規範,「選屋」時點是在「事業計畫」政府核定後,權利變換時才進行。
關於換樓層找補,舉例說明找補方式: (以下假設值都只是為了方便計算說明而已),
假設,原來是3樓的住戶,分配後得30坪,假設3樓每坪售價是100萬,假設 4樓大小也是30坪是 每坪售價是101萬假設 4樓大小也是30坪2 樓每坪售價是 99 萬。
所以:
3 樓價值是 30坪 X 100萬 = 3000萬。
4 樓價值是 30坪 X 101萬 = 3030萬。
2 樓價值是 30坪 X 99萬 = 2970萬。
3樓的住戶要換住2樓,建商要找30萬的差價給住戶,
3樓的住戶要換住4樓,住戶要補30萬的差價給建商。
這就是選配、找補。